关于做好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强省学生管理和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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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强省专项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豫教工委〔2025〕107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强省专项研究“学生管理和发展研究”专项中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2026年学生管理和发展研究专项资助性项目中期检查、指导性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性项目结项验收

  (一)结项对象

  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强省学生管理和发展研究专项指导性项目。

  (二)结项要求

  指导性项目的结项条件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著作已正式出版;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相关论文1篇;

  3.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

  4.在国家级权威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至少发表相关理论文章1篇;项目研究的结项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育强省专项研究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申报要求

  通过“河南省教育强省专项研究项目”(https://hnjysk.haou.edu.cn/)报送结项材料。

  1.个人申报纸质材料请于10月1日之前提交至科研处审核盖章,申报人需于10月7日18:00之前登录系统上传以下结项材料:

  (1)《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强省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2) 项目结项支撑材料【须提交至少一项材料:①论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和呈现项目名称及编号的页码)②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和论文检索页③研究报告正文和采纳证明、查重证明(加盖查重机构公章)】

  二、其他工作要求

  本次中期评估、结项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全面梳理核查项目情况,逐项摸清底数,主动对接项目负责人,督促其按期完成中期评估和结项工作,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从严审核把关结项材料。针对若未按规定时限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未通过结项评定的,省教育厅将对该项目作撤项处理,并在全省进行通报。各高校项目结项情况,将作为河南省教育强省学生管理和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申报资格、申报数量及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凡项目被撤项的,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强省学生管理和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省教育厅将同步扣减相关高校下一届相关项目申报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