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2026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立项备案制项目备案的通知—截至11月10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09-04

各单位:

  为积极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经研究组织开展2026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立项备案制项目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备案制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聚焦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特色产业、社会民生等领域,以及科技创新战略、政策研究等软科学领域,项目任务具体明确,绩效指标定性凝练、量化清晰、可供论证,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

  备案制项目须自筹经费,根据项目自筹经费额度及性质,分为以下三类:1.软科学备案项目。聚焦科技创新战略、政策研究、产业规划、科技管理改革等,以理论研究、决策咨询为主要内容。自筹经费额度根据研究任务需要确定,一般不低于5千元。2.科技攻关备案项目。围绕产业技术瓶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产品升级改造、技术集成应用、科技人才合作等开展应用性技术研究。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5万元。3.重点(重大)备案项目。聚焦全市重点发展领域,具有重大应用价值、能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或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的创新项目。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30万元。

  备注:关于自筹经费由我校科研平台经费、科研团队经费、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及横向课题经费中支出,学校不再另行拨付。

  二、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诚信良好,不在信用中国严重失信黑名单。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实行限额申报,软科学备案项目不超过10项,科技攻关和重点(重大)备案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

  3.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或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的不同项目,其研究内容不得相同或高度雷同。

  三、申报流程

  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项目负责人资格、材料完整性、项目合规性等,择优推荐,11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msxykyc@126.com。

附件:

附件-开封市科技计划立项备案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开封市科技计划立项备案制项目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