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平台】关于开展科研平台2025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5-11-10

各相关科研平台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规范管理与建设成效,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省、市级科研平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考核时间范围:自平台获批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

  注:本年度已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如科技厅、发改委等)考核并获得“合格”及以上评级的平台,无需填写自评表,仅需提交主管部门发布的考核结果公示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二、考核方式与内容

  (一)省级科研平台

  考核采取现场考察与集中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考察。专家组将依据设备条件、空间利用、科研成果及日常运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评估。现场考察结束后,统一组织答辩环节。

  2.答辩。答辩以PPT汇报形式进行,时长10分钟,汇报内容须与自评报告一致。专家组将通过集中会议开展评议,内容包括审阅评估材料、听取总结汇报、专家质询及记名打分等环节。答辩初步定于12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平台需根据《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科研平台2025年年度考核自评表》(附件2)、《2025年度科研平台任务清单》(附件3)要求,认真、如实地完成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整理与命名规范

  (1)自评表:填写完整后,由平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文件命名为:“平台名称-2025年度考核自评表”。

  (2)任务清单:文件命名为:“平台名称-2025年度科研平台任务清单”。

  (二)市级科研平台

  市级科研平台主要考核平台的建设与日常维护工作,涵盖材料申报、资料汇总、年度验收、接待参观等相关活动。

  三、考核要求

  1. 学校将对各平台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审。

  2. 请各平台确保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同一人员的成果仅可用于一个平台的年度考核,不得重复使用。

  3. 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平台,按照考核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未按时、按要求提交考核材料;

  (2)存在弄虚作假、伪报、瞒报等严重不实行为;

  (3)因其他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四、材料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平台于2025年12月20日下午17:30前,将以下两份电子版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msxykyc@126.com,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学校省、市级科研平台汇总表.xlsx

  附件2: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科研平台2025年年度考核自评表.doc

  附件3:2025年度科研平台任务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