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统计】关于报送2025年度科研成果数据(第一轮)的通知

来源:zk 发布时间:2025-07-02

全校各单位:

  为了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情况,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教职工,保障教职工权益,现开展报送2025年度科研成果数据(第一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和内容

  1.本年度科研成果数据统计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著作教材、科研成果获奖、专利、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等。

  2.统计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

  3.各项成果依据《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校发〔2022〕10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科研工作量计算。

  二、 实施步骤

  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包括三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是科研数据的填报工作(截至到2025年9月30日15:30,之后系统将关闭个人申报的权限)。所有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在“河南省高校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http://minsheng.rcloud.edu.cn/)下进行填报登记。

  第二阶段是各单位对所有教职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分类、汇总、提交科研处,通过审核状态为机构通过。(截至到10月15日17:00,之后关闭科研负责人审核权限)

  第三阶段是科研处对审核状态为机构通过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和复核,审核通过侯状态变更为学校通过。

  三、 具体要求

  (一) 网上申报填写要求

  以下成果需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成果原件的扫描件(转换成PDF文档上传,扫描件应清晰完整,照片不予认可)

  (二)原件上报

  1. 成果录入云平台后,需将原件按单位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原件首页标明单位及姓名;

  2. 通过科研处申报发放的科研项目结项证书,无需递交纸质材料审核;

  3.科研成果申报人需打印《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并手写签名,与其他科研成果材料一并交予科研处。

  四、材料审查要求、权责说明及其他

  1.各成果申报人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科研审核人员对材料审核负监管审核责任,所有成果的申报均要求见原件并上传系统。系统所列信息尽可能填写完整,附件按要求上传,方可认为审核通过。

  2.经报送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若发现重复申报、造假或学术不端等情况,将追究申报人科研诚信责任,按照教育部学术诚信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3.新进教师及密码忘记请咨询所在科研单位的科研秘书。

  4.科研材料审核人员

  (1)科研处审核人员及解答人员

  (2)二级单位审核人员




  科研处   

  2025年7月2日 


    附件:科研诚信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