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政法〔2024〕148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引导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提升民办高校办学水平,促进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2.办学条件、法人治理、教育教学、财务管理、招生管理、安全稳定、师德师风、师生权益保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3.教育教学体系健全,办学质量较高,办学效果显著,社会声誉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当地或一定区域内具有影响、示范和带动作用。
4.申报学校需完成至少一届毕业生培养任务,且上年度检查结果为“合格”等次。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项目方式进行。
2.申报项目需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重点工作,在规范办学基础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本校特色,在同层次、同类别或同领域范围内形成一定的影响。
3.申报项目应是精心策划和培育,密切联系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4.申报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有学习借鉴和示范推广价值。
三、项目申报类别和内容
1.申报类别包括党建思政、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科研创新、实验实训、产学研用融合等。
2.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或紧密对接产业发展的科研创新平台项目;
(2)聚焦加强民办高校党建思政类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3)聚焦硕士点培育建设开展的特色平台项目(限硕士学位授权重点立项建设单位、重点立项培育单位申报);
(4)聚焦适应国家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民办高校转型发展或特色产业发展的平台项目;
(5)聚焦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而形成的高校法治宣传教育项目或建设的特色平台项目;
(6)聚焦高层次教育教学团队和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平台项目;
(7)聚焦“双高校”建设中形成的职业教育特色项目或建设的特色平台项目;
(8)聚焦民办高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研究平台项目;
(9)聚焦本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坚守办学初心,传承与创新学校文化而形成的文化建设类特色平台项目;
(10)其他立足于本校实际、彰显办学特色,在规范发展、内涵建设等方面形成的具有引领、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或特色平台。
四、项目申报数量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不超过3项。
五、项目申报材料
《河南省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河南省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申报书》《河南省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因素评分表》(见附件);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所有材料一式 3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填报,已经获得过省教育厅或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2.省教育厅在控制额度内,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在此基础上建立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库,对项目给予相应支持。
七、其他
1.请各民办高校于5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邮箱msxyky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均要求 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份,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申报。
联系人:张梦蝶 联系电话:18896520601
附件:
附件 3 河南省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因素评分表 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