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做好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及推荐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截至4月25日

来源:张梦蝶 发布时间:2024-04-22

全校各单位:

  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是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第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聚焦培育“7+28+N”产业链群,助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业转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科技〔2023〕259号)及建设指引要求,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及推荐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12 号)文件,加快推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通过示范标杆引导促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高质量开展。现将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管理制度健全,目标任务明确,发展方向明晰。高校和企业需签订有效期 3年以上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

  (二)研发团队稳定,已形成领军人才、科研骨干、一线高技能人才、在读研究生等组成的人才结构。

  (三)科研设施完善,团队成员有相对独立的科研空间,现有的实验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技术开发实验和小试要求。

  (四)资源保障充分,高校和企业对研发中心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且能有效引入社会性研发资金。

  (五)高校与企业需依托研发中心已开展实质性的技术攻关,取得创新性的标志性成果,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推荐数量

  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方式。

  三、推荐方式

  (一)请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校企研发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有意申报的单位须于4月25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到综合楼9425,联系人:周荣超。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附件: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申报书大纲.wps